您現在將離開我們的網站並進入不受我們控制的第三方商網站。
自管註冊殘障儲蓄計劃 (RDSP)
RDSP是一種由政府支持的儲蓄計劃,專為合資格的加拿大殘障人士及其家庭設計,旨在幫助他們進行儲蓄,以建立長期的財務安全感。該計劃提供豐厚的節稅優惠,當中包括投資的延稅增長和政府資助。您必須在年滿60歲當年的12月31日前開始定期從計劃中進行提款。
自管RDSP有更多其他優點,讓您更彈性地管理自己的投資。您無將資金交給金融機構管理,也不用只面對有限的投資選擇。相反,您可以自由選擇如何投資您的資金。這讓您能夠根據個人的風險偏好、投資期限和財務目標來個人化投資策略。
投資選擇
有疑問?我們為您解答。
以下是幾種可以對自管RDSP進行個人供款的方式:
1. 現金 - 必須來自道明自管交易的加拿大現金賬戶、加拿大孖展賬戶或道明加拿大信託賬戶
2. 支票或銀行匯票
3. 實物證券
供款使用稅後收入支付,並且不可抵稅。每位受益人的終身供款限額為$200,000。
- 存款/供款可在受益人年滿59歲當年內補齊
會。如在受益人年滿60歲前從RDSP中提出資金,則在前10年間獲得的部分或全部津貼或債券必須返還給政府。
RDSP是為長期儲蓄而設的儲蓄計劃。津貼和債券的目的是為了促進長期儲蓄,同時需要至少在RDSP內維持10年。
請參考CRA網站上的按比例償還規則。
援助扣留金額 (AHA) 是指在過去10年間支付到註冊殘障儲蓄計劃 (RDSP) 中的加拿大殘障儲蓄津貼 (CDSG) 和加拿大殘障儲蓄債券 (CDSB) 的總金額 (減去在此期間已返還給加拿大政府的CDSG和CDSB金額)。如要了解更多資訊,請前往CRA網站。
殘障津貼金(DAP)是指從RDSP向受益人或在受益人過世後向其遺產發放的任何款項。DAP可能包括供款、津貼、債券、轉移收益以及從計劃中賺取的收入。只有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遺產才合資格從RDSP領取DAP。
RDSP可發放三種款項:
- DAP(在特定 RDSP 允許的情況下),當中可能包括:
- 單筆殘疾補助 (一次性DAP)
- 終身殘疾補助 (LDAP)
- 直接轉賬到另一個RDSP的款項,轉賬對象為同一受益人。(請注意,一位受益人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持有一個RDSP。)
- 根據《加拿大殘障儲蓄法案》(CDSA) 或指定省級計劃進行的償還
請注意,如在支付後,RDSP持有財產的公允市價 (FMV) 低於RDSP的援助扣留金額,則不允許進行DAP。
有,DAP和LDAP都受兩項普遍適用的限制所規範。此外,LDAP還有一項額外的限制。
DAP和LDAP
a) 如發放款項後,計劃中的財產不足以償還援助扣留金額,則不能發放DAP或LDAP。
b) 如在該日歷年開始時,向RDSP賬戶支付的政府津貼和債券超過已存入計劃中的供款金額,則該年可從計劃中支付的DAP和LDAP總額將受到限制。
只適用於LDAP
c) 如b)的情況不適用,則每年發放的LDAP總額不得超過法定最高限額公式的結果。
